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文物调查、勘探服务合同
时间:2021-10-21 13:43:23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文物调查、勘探服务合同
发包单位:X 县 X 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 市博物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XXXX 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XXX 及游步道环境整治工程前期文物调查、勘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简介
1、工程地点:X 县 X 镇 X 古城。
2、工程面积:调查、勘探面积 X 平方米。
3、工程时间:X 年 6 月 20 日——7 月 20 日。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项目总平面图(或复印件)一份,以便制定施工方案。考古勘探期间,在勘探未结束区域不允许取土或堆放其建筑材料,禁止大型机械设备碾压,确保勘探质量。
2、甲方需安排负责项目合同的签订和项目现场协调工作。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施工,科学布孔,认真勘探,精确记录。
2、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并对调查、勘探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负责。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人民币 X 元,大写 X 整。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开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X 市博物馆 账户名:X 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号:X 开户行:X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以至造成乙方返工或增加工程量时,双方除需另行签定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或追加工作量的补偿。
2 、乙方未按期完成项目并提交资料报告,甲方有权扣减部分协议经费,情况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有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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