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24 15:58:56  来源:网友投稿

 **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育系统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 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遵循客观公正、精准科学、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领导评鉴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 县教育局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方利明同志任组长,江光华、余卫军、郑凯、余小康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由余小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考核以局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以服务教育系统中心工作为重点,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一)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县教育局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4.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承诺情况、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 5.平时督查抽查情况。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30%)和个性指标(70%)。

 共性指标包括:

 1.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指标(10%)。重点考核公务员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的正向表现和对党不忠诚老实、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敢斗争、宗旨意识不牢固、规矩意识不强、律己不严等方面的负面情况;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指标(10%)。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廉洁自律(10%)。主要考核公务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

 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服务对象的评议结果。

 个性指标包括:

 1.学习指标(10%)。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2.业务经办指标(30%)。主要考核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能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等。

 3.目标实施指标(10%)。主要考核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所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

 4.创先争优指标(20%)。主要考核公务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重点包括工作在全省、市排名是否领先,单项工作是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等。

 五、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采取“月记实、季考评、年度汇总”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月记实。每月末被考核人认真填写《**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纪实单》(附件 1),对本人当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重点工作进展进行条目式小结,要反映工作进展、工作结果、存在问题和自我评价。《**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纪实单》分别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确认后,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季考评。每季度末被考核人认真填写《**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考核登记表》(附件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人的出勤、月记实、工作完成情况及日常表现,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相关人员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公务员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 100 分制计算,“好”为 91-1O0 分;“良好”为 71-90 分;“一般”为 61-70 分;“较差”为 60 分以下。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 40%以内。

 公务员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评定为相应等次:

 1.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且没有影响评定“好”等次情形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2.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3.下列情形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受其他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诫勉的公务员参加考核及等次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年度汇总。年度的平时考核结果为四个季度评价得分的平均分。

 (四)反馈公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并采取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考核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是局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

 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对平时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中表现较差的公务员,分管领导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可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记实单 2.**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登记表 3.** 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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