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练习】2020年中级《经济法》案例分析专项练习题(十)

时间:2021-11-01 09:20:47  来源:网友投稿

 【专项练习】2018 年中级《经济法》案例分析专项练习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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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 年 10 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1)代销服装一批,销售收入为 36 万元(含增值税);

  (2)购人副食品一批,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人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 64 万元、10.88 万元;

  (3)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人钢琴两台,已取得增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为 1 万元,当月已付款 40%,余款再分 6 个月付清;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冰箱 100 台,每台冰箱的零售价为 3000 元,对以旧换新者以每台 2400 元的价格出售,不再支付旧冰箱的收购款;

  (5)销售本月购进的钢琴 2 台,每台零售价 5 万:(含增值税);

  (6)该商场本月其他商品零售总额为 168 万元(含增值税)。

  要求:

  计算该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案例题答案]

  (1)销项税额

  =36/(1+17%)x17%+0.3/(1+17%)x17%x100 十 168/(1+17%)x17%十10/(1+17%)x17%=35.45(万元)

  (2)进项税额=10.88(万元)

  (3)应纳税额=35.45—10.88=24.57(万元)

  [解析]

  (1)对商业企业而言,应在购进的货物付清全部货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该商场购入的副食品尽管尚未验收入库,但由于货款已付,因此其进项税额(10.88 万元)可以抵扣。而该商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人的钢琴,由于货款尚未全部付清,所以其进项税额本月不得抵扣。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电冰箱),应当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本题为 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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