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1-04 12:24:44 来源:网友投稿
** 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我县创建 ** 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x 政〔2018〕17 号)和《** 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 省建设食品安全省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18〕7 号)以及《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 ** 省食品安全县为统领,强力推进六大机制、六大提升工程、九大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多元参与、全域覆盖”的创建格局,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与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县亮丽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持续高位推进。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对照标准,尽职担当,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创建工作任务。
(二)县级统领,全域创建。县政府统一谋划全县创建工作,统筹解决体制、机制和基础保障等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积
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科学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上,以创建为契机,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四)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整合部门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创建目标
2019 年全面启动 **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2020 年通过 **省验收,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我县生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行政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总体满意度达到 70%以上。
四、创建任务及责任分工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 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 省食品安全县评价标准细则(2018)的通知》为依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开展十五项专项行动。
(一)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执法。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农业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行为。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建立食品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完成全年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健全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储存销售服务体系。开展“中国好
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做好收获粮食的质量监测与检验工作,开展库存检查、粮食质量检查和储粮检查。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经营者不得违规收购、贮存和销售,运输者不得违规运输。(县粮食局负责)
(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产业活力。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换代,提供绿色、安全、优质的食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施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的有效供给,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具有洛阳特色的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食品知名品牌、保护发展老字号,加快推进食品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我县食品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委、科工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以学校为主体,逐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陪餐制度。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安全风
险分级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2019 年底前实现校园“明厨亮灶”全覆盖;2020 年前,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现“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疗机构、星级饭店的教育管理,实现全覆盖。推动餐饮老字号提档升级和餐饮安全示范街、红旗店创建。(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加强全县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政策规定。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建成餐厨废弃物集中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逐步实现全部集中收运处置,集中收运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事件。(县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新机制、新办
法,实现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食品“三小”单位治理攻坚行动。摸清“三小”(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完善基本信息库,实施综合整治,督促“三小”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生产原料购进使用、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合理布局,引导其进入固定场所集中生产经营。依法取缔无照(证)经营及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三小”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治理虚假宣传,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并强化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公安机关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队伍建设,严惩重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以打击“两超一非”、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县委编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行动。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发现风险,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 90%以上,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率达到 100%。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自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科工局、县商务局分工负责)
(十三)信息化建设提升行动。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适应食品监管实际需要的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管局、科工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推动实现执法人员、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加强食品、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市级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职责要求具备食品微生物、理化、农兽药残留等相应常规检验检测能力,为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可靠技术支持。整合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提高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科普宣教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 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强化与国家、省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在市级主流媒体共建宣传栏目,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提高创建知晓率、支持率。(县政府食安办、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六个方面的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长效化管理水平。
(一)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 3%)、地方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
系。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各召开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各乡(镇)党委、政府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健全支撑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数量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至少满足每年 3 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 1.5 份/千人。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设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
(三)健全全程治理机制。紧盯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实施“最严格的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良好生产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治理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监督执法全覆盖。
(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
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全面、准确记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联合惩戒食品安全失信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五)健全预警应急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力度。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制度,妥善处置热点和舆情事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专项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六)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展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强化与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开办宣传栏目,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行政许可、抽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食品安全协管体系,在每个社区和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至少设立 1 名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保障相关待遇,配备设备设施。鼓励食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其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及宣传贯彻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
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 年 8 月上旬)。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创建工作方案及标准细则,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职责任务,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扎实推进(2019 年 8 月中旬-2019 年 12 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市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细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协调联动,深入推进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总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sxspb999@163.com。
(三)深化提升(2020 年 1 月-2020 年 9 月)。在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深化拓展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创建水平。进一步完善创建档案资料,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sxspb999@163.com,同时做好申报有关工作,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四)考核评价(2020 年 10 月-12 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通过省级层面公示评议并获得授牌命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 ** 县创建 **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定期分析评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注重协调联动。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统筹谋划推进,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同时,健全区域间、部门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隐患排查等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凝聚创建整体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大支持保障。县财政要完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谋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支撑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及时调整支出经费用于创建工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等作用,通过网络、电视和报纸等渠道,借助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采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超市、进厨房、进农村“六进”等形式,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宣传格局,强化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展示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提高群众满意度,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打造成为展示提升 ** 县形象的新“名片”。
(五)强化督导落实。县创建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评。建立周检查、月评比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和集中检查的方式,加强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部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创建工作进程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造成严重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 县创建 **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指挥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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