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制度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10-15 1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立完善“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制度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审计规章制度;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实行“审中查廉”制度。审中查廉是指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由局检查组通过不定期到审计现场检查的方式,了解审计组及其成员在审计现场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情况。 方式方法:(1)检查组主要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到审计组进行监督检查。(2)检查组在审计现场通过开展个别访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限期改正,确保审计人员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3)检查组对照《审计现场纪律实地检查工作清单》进行检查,经审计现场负责人、廉政监督员签字确认后,报局机关党委,由其汇总后向局党组报告。 主要内容:(1)审计组及其成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2)审计人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实施办法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
(3)审计人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 (三)实行“审后问廉”制度。审后问廉是指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由检查组就审计组及其成员在被审计单位期间执行廉洁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主动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方式方法:审后问廉一般采取派员现场回访和书面函访两种方式。(1)派员现场回访:检查组到被审计单位召开由财务、内审、办公室等与审计组及其成员有接触的部门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谈话形式,听取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廉政情况的介绍和意见,全面掌握审计组及其成员在审计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廉政从审情况。(2)书面函访:局机关党委向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发送《审计组作风纪律情况调查表》,就审计组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等情况开展问卷调查,由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并寄送局机关党委。 主要内容:(1)审计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情况;
(2)审计组及其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
(3)审计组及其成员遵守职业道德、文明审计等情况;
(4)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加强和改进审计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开展“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纪律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由局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其他委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强化跟踪督导整改。审计组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审计组组长要担负直接领导责任,审计人员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履职尽责。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前做好事前准备工作,注重收集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要注重防控重大廉政风险,以发现和查纠问题为着力点,聚焦具体事、具体人,做到深入讲廉、精准查廉、有效问廉,切实推动审计人员廉洁审计、高效审计。 (三)抓实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要紧紧盯住审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廉政风险点,及时发现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将审计现场纪律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局机关进行通报,并纳入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作为审计人员业绩评定、考核奖惩、职称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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