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体系规划(9篇)

时间:2024-08-25 17:0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托育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结合树立高质量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精准发力,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抓住关键节点推进整体发展,遵循托育行业特点规律,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努力推动托育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处具有典型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5年确保千人口托位比达到4.8%。,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5%,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覆盖主要社区,有条件的农村在社区中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

  (-)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管理办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育机构保育活动指南、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指南、托育机构安全

  保障工作指南、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指南。研究制定托育机构综合等级评价标准和托育机构保育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开展托育机构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研究制定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管理办法、保育师资培训机构论定和保育师培训质量抽查实施办法、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

  (二)完善照护支持指导体系。完善支持家庭婴幼儿照护,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政策,鼓励单位为职工照护婴幼儿提供便利。加大产后就业支持,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从业就业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就业能力。强化婴幼儿健康管理,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三)积极培育婴幼儿照护供给体系。

  1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不能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要在3年内通过购置、置换、租赁、补贴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推进发展工作场所托育设施,支持产业区建设服务员工的托育设施,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规划预留托育配套用地,推动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建设普惠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的方

  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2、优先支持普惠性服务机构发展。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市场服务价格。开放托育服务举办主体,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突出综合托育机构的功能性、示范性和辐射作用,按照优先安排、优惠支持、县级主办原则,大力推进具备普惠服务、养育指导、家长课堂、科普教培等服务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举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依托社区、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公办综合托育机构。

  3、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充分激发幼儿园投资托育和挖掘幼儿园参与托育服务的潜能,支持幼儿园以新建、改扩建、开设分园、增设托班、联合办园(班)等方式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既扩展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的发展空间,又有效解决当前婴幼儿入托的紧迫困难。从2023年起,新建、扩建的幼儿园,要根据当地托育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配置一定数量(比例>=E班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现有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服务标准和规范,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2-3岁的婴幼儿,提高入托率。

  4、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灵活托育服务机构形式,突出综合托育机构的功能性、示范性和辐射作用,按照优先安排、优惠支持、县级主办原则,大力推进具备普惠服务、养育指导、家长课堂、科普教培等服务功能

  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举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同时,综合托育机构要承担区域内试点示范、信息采汇、诉求代言等职责,充分发挥其区域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到2025年,每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公办综合托育机构。

  (四)构建托育服务人才保障体系。

  1加强人才教育培养。加快高等院校托育服务学科建设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高职高专和职业技术院校等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或方向课,加强托育学科研究与提升,推进校企合作深入发展,探索工学一体化、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教育培养水平。

  2、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利用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平台,按照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进托育机构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评价,鼓励现有开设托育服务类专业职业院校,开展托育服务有关专业证书试点,加大与托育服务关联的岗前、转岗、创业等职业技能培训,将托育有关工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3、强化在岗技能提升。在政策研究、幼儿保育、儿童保健、医疗护理、学前教育等领域遴选50名专家组成师资库,鼓励组建本级托育服务师资团队。每年组织师资队伍培训,并积极参加国家师资培训。依照国家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落实托育机构负责人不少于60学时、保育人员不少于120学时的全员培训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对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持续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五年为一周期。

  4、开展保育科研活动。依托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组织及相关学科专家等,建设覆盖医学、心理、教育、健康、社会等领域的育儿科研队伍,积极开展育儿理论研究、标准规范制定、保育课程设计、托育师资建设、产品用品研发、支持制度建设等科研调研活动;加强托育服务基础理论、基础课程、基本技能等资源数据库建设,开发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推进托育科教数字化发展。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托育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和参加全国托育服务技能大赛。

  5、加强人才管理服务。加强托育从业人员保障制度、职业发展规范、良好工作环境等基础性建设。研究制定托育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基本社会保障,提高福利待遇;给托育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学习教育机会和职级、薪酬晋升机会,创造更多更好发展空间和拴心留人的环境;大力开展托育职业社会认同宣传活动,提高托育从业人员尊崇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等,提高托育服务队伍稳定性和增长性。

  (五)建立健全托育机构综合监管体系。

  1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规定,对托育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和备案。托育机构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2、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街道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托育机构诚信档案,将托育机构的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违法失信惩戒制度。

  3、建立违法查处机制。托育机构未注册登记或因不符合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和备案条件未能通过备案的,由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后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大对已登记注册未备案或者已备案但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托育机构的执法监督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4、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全面推行托育从业人员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求符合条件的托育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鼓励成立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自律、协调、规范作用,促进托育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六)深化建设教养医结合体系。

  1规范机构服务内容。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育儿观,科学制定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依据母子健康手册实现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全覆盖。全面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婴幼儿医疗保健服务。

  3、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依托区妇幼保健院、区儿童医院及各基层卫生

  机构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设线上科学育儿指导公益平台,精准推送科学育儿资源包。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深改事项、重点发展领域,统筹解决编制、经费、场地等关键核心问题;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编制本级托育发展专项规划;将托育事业发展纳入上级对下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托育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加快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合力。

  (二)加大资金支持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积极争取省预算内投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事项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发挥公益金、社会捐赠等资金支持作用,激励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形成投入主体多元、渠道多样格局,为规划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强化用地保障

  将儿童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适当倾斜。弓I导支持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指标。

  (四)完善监测评估

  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客观反映托育服务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规划执行精准度,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五)做好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篇二: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促进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发展,改善婴幼儿的生活质量和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制定一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一、发展婴幼儿托育照护机构

  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建立更多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机构,为家长提供更多的选择。这些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的人员,能够提供优质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和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

  二、提高婴幼儿托育照护人员的素质

  婴幼儿托育照护人员是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核心。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安全、健康、有益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政府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政策,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婴幼儿托育照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三、完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评估体系,监督和评估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质量。通过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机构和人员的评估,鼓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不断提高。同时,也要加强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监管,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四、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补贴政策

  由于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费用较高,很多家庭难以承担。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补贴政策,确保所有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

  五、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家庭教育对婴幼儿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政府应当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家长的育儿能力和教育水平。通过家庭教育的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婴幼儿的成长需求。

  六、加大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宣传力度

  政府应当加大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和接受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宣传培训,提高家长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认识和信任。

  综上所述,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发展规划应包括建立更多的托育机构,提高托育人员的素质,完善评估体系,建立补贴政策,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加大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宣传力度。通过这些举措,可以促进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全面发展,提高婴幼儿的生活质量和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篇三: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实施背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托育服务在我国的婴幼儿照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成为制约婴幼儿照护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工作原理

  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应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方式,推动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应注重托育服务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实施计划步骤

  1.

  制定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2.

  加强政策引导,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3.

  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4.

  建立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托育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创新要点

  1.

  创新托育服务模式,推动多元化、个性化服务的发展。

  2.

  创新托育服务内容,提供全方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3.

  创新托育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4.

  创新托育服务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

  预期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取得以下效果:

  1.

  托育服务设施数量明显增加,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2.

  婴幼儿照护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社会认可度提高。

  3.

  家庭负担减轻,婴幼儿照护成本降低。

  4.

  托育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市场秩序良好。

  达到收益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带来以下收益:

  1.

  社会效益:提高婴幼儿照护质量,减轻家庭负担,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2.

  经济效益:扩大托育服务市场,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3.

  生态效益:减少婴幼儿照护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4.

  文化效益:推动婴幼儿照护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优缺点分析

  优点

  1.

  全面性:该方案涵盖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多个方面,从政策到实施,再到标准化建设,都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2.

  创新性:该方案强调了创新的重要性,不仅在服务模式、内容、方式上,还在管理方式上都有所创新,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3.

  科学性:该方案采用了科学的方法,通过制定实施计划步骤和预期效果,使得实施过程更加有目标性和可操作性。

  缺点

  1.

  实施难度:虽然方案提出了详细的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测的问题,如资金不足、人员配备不全等。

  2.

  标准化建设的挑战:建立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努力。

  3.

  社会接受度:尽管托育服务在婴幼儿照护中发挥着重要

  作用,但社会对其的接受度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提高。

  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地方

  1.

  加强政策引导与落实: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2.

  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

  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为托育服务提供更好的人力保障。

  4.

  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推动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5.

  加强社会宣传与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以上是对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的简要总结和分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篇四: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需求逐渐增大。然而,由于各地区托育资源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发展仍面临许多挑战。因此,制定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加强托育资源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家长提供更好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势在必行。

  目标:

  1.扩大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覆盖面,满足家长的需求。

  2.提高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质量,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加强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

  措施:

  1.增加托育资源:建设更多的新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私立机构,以提供更多的托育选择。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托育资源的建设力度,提高服务覆盖率。

  2.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加强托育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同时,加强托育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的过程和标准,确保婴幼儿的生活安全和健康成长。

  3.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评估制度,确保机构按照规范进行运营。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家长和婴幼儿的合法权益。

  4.提供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和运营托育机构。

  5.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提高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吸引更多家长选择托育服务,加强家庭教育和托幼相结合,为婴幼儿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预期效果:

  1.家长的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减轻他们的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2.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质量得到提升,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得到保障。

  3.托育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经营状况良好,为家长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服务。

  4.社会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提高,为托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市场规模扩大,为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提供良好机会。

  结语:

  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机构和家长等多方参与和合作。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加强资源整合,规范服务质量,才能为婴幼儿提供更好的托育照护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篇五: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随着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多样化和女性就业率的提高,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并提供安全、健康、有质量的托育服务,建立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提出一个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一、目标设定

  1.提高托育服务的覆盖率。确保所有需要托育的家庭都能够得到相应的托育服务,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和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

  2.提高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托育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好的照顾和教育。

  3.提供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根据家庭的需求和孩子的特殊性,提供灵活多样的托育选择,包括家庭托育、幼儿园托育和社区托育等。

  二、建设措施

  1.加大政府投入。政府应增加托育服务的经费投入,支持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高质量的托育服务。

  2.加强托育服务人员培训。设立托育服务人员培训机构,提供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托育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建立托育服务评价机制。制定托育服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托育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加强家长教育。提供托育知识和教育,帮助家长提升育儿能力和家庭教育质量,与托育服务形成良性互动。

  5.建立托育服务信息平台。搭建统一的托育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托育服务机构和家庭的信息及评价,方便家庭选择合适的托育服务。

  6.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确保托育服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儿童的安全和权益。

  三、时间安排

  1.短期目标(1-2年):完善托育服务评价机制,加强托育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家长教育。

  2.中期目标(3-5年):提高托育服务的覆盖率,加大政府投入,建立托育服务信息平台。

  3.长期目标(5年以上):提高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

  四、预期效果

  1.家庭托育服务得到普及,家庭托育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提高,满足更多家庭的需求。

  2.托育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得到提高,提供更好的托育照顾和教育。

  3.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得到提升,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得到更好的保障。

  4.家长的育儿能力和家庭教育质量得到提升,形成健康的家庭教育环境。

  总之,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机构、托育服务人员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投入,优化

  资源配置,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监管和评估,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而高效的托育服务体系,为家庭创造更好的托育环境。

篇六: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计划

  (2023年—2025年)

  为加快推动托育服务发展,根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实际,编制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为着力点,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多方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灵活多样”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公立型与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强化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监督管理等责任,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促进全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二)普惠优先,扩容提质。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办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扩大普惠供给,提升托育质量。

  (三)医育结合,安全健康。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把婴幼儿安全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资源优势,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

  (四)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支持创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推动建设示范性托育机构,培育各种类型的普惠托育示范点;做优做强连锁化、专业化托育机构。

  三、行动目标

  逐步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公益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深化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稳步优化区域托育工作新格局,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为目标,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

  惠托位占比不少于70%。通过幼儿园开设托班、社区办园点转型等方式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5万个;通过建设社区托育点、单位托育点和现有营利性托育机构转普惠机构等方式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5万个。普惠托育服务实现生态涵养区街道(乡镇)覆盖率不低于85%。

  四、工作任务

  (一)健立健全托育服务规范

  1、制定本市托育服务规范。出台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和评估制度,引导托育机构规范化发展。制定各类托育机构全过程管理细则,明确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组织协调完成托育市场调研和需求研判,提供规划建议,约定依法诚信服务准则。贯彻落实《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要求,指导托育机构科学制定保育计划,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2、建立托育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制定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指标要点与评分细则,对托育机构实施实地检查与线上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常态监管,从机构管理、队伍建设、照护环境、安全保障、卫生保健、与家庭和社区合作、照护活动等方面加强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指导托育机构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定期采集婴幼儿发展和健康数据,形成儿童早期发展质量分析报告。完善医学、教育、心理等托育服务专家库,为托育机构开展服务提供科学指导。

  (二)丰富托育服务多元供给

  1、合理利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在充分满足3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支持中小学校为教职工举办托班,支持社区办园点转型提供托育服务。

  2、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在统筹考虑区域发展特点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可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服务指导、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及协助开展托育机构督导等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托位,为辖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管理、服务、技术支撑。

  3、鼓励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落实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发挥街镇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三)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

  1、强化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对托育机构实施“风险+信用”分

  级分类管理,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大对托育服务中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保健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托育机构安全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托育机构数字化监管服务机制。加快托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优化办事流程,为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等提供便利。开发备案机构电子地图,向公众及时公开备案机构信息,引导有需要的家庭就近选择符合标准规范的托育机构。稳步推动相关部门监管数据共享和智能应用,提升托育监管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3、建立托育服务督导机制。由各区组织托育服务领域专家和一线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兼职督导队伍,灵活开展对托育机构的走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发挥好婴幼儿照护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

  (四)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

  1、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和政策。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支持社区、单位及有意向的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托育服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政策,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出台鼓励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的政策,探索建立家庭养育补贴制度,做好与普惠托育支持政策的有序衔接。

  2、落实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

  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本市托育机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按规定从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好托育机构助企纾困政策。

  3、引导金融机构对托育机构提供支持。鼓励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可采取融资担保等措施为托育机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不断丰富托育服务行业相关保险产品。

  4、建立常态监测制度。升级改造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各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辖区内托育机构对接,及时了解机构运营情况,实现技术支撑下的有效监管。

  (五)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1、推进托育服务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试点设立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以培养育婴、保育、保健及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为目标,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指导设有学前教育、健康护理等相关专业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增开托育服务课程。高校、职业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与开放大学系统等形成合力,建立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培训联盟和实训中心。支持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1+X”证书制度,鼓励院校学生和从业人员取得托育服

  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职称评审。

  2、保障人员专业发展。联合行业协会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岗位分级发展制度,研究打通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职业资格通道。通过多种方式,为托育服务培训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培训人员等培训实施者提供专业培训。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发布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市场工资指导价,确保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依法纳入社保体系。

  3、建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指导制度。加大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对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强化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日常指导。

  4、加强对家庭养育的指导。依托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专业力量,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发挥社区儿童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基层阵地作用,面向家庭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和科普宣传。市、区两级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开发科学育儿线上课程和场景,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本市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市级统筹、以区为主、街道(乡镇)参与的托育服务管理体制。各区、各部门要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优化经费投入

  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落实托育机构综合奖补制度。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切,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提高全社会对托育服务及有关政策的知晓度与认同度。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四)加强动态评估

  落实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准确掌握托育服务基本情况。各区要加强摸底调查,做好托育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和合理配置。要建立行动方案工作成效动态评估机制和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动态监测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状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篇七: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

  在十四五规划中,托育服务的发展被列为重要的一项内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托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的需求,推进托育服务的普及和提升,制定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显得尤为迫切。

  一、托育服务现状分析

  目前中国的托育服务主要由家庭托育、民办托育机构和公办托育机构三个部分组成。然而,存在着以下问题:

  1.托育服务资源不均衡。一线城市、发达地区托育资源较为丰富,而一些地区却面临着托育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

  2.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不够高、监管不严格等原因,一些托育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服务质量不高。

  3.托育服务价格高昂。由于市场需求大、供给不足,托育服务价格普遍偏高,一些家庭难以承担。

  二、托育服务发展目标

  1.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加大对公办托育机构的建设力度,提升民办托育机构的质量和规模,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家庭成为托育服务提供者。

  2.提高托育服务质量。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对托育机构安全、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3.降低托育服务价格。通过优化服务供给,加大托育服务资源投入,逐步降低托育服务价格,提高普惠性和可及性。

  三、托育服务发展策略

  1.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明确托育服务的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托育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2.增加托育服务资源投入。加大政府托育服务补贴力度,增加公办托育机构建设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行业发展。

  3.完善托育服务监管机制。设立托育服务监管机构,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日常监管,落实责任,严惩违规行为,保障托育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4.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加大对托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托育服务队伍。

  5.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托育服务信息化平台,提供在线托育资源查询、托育机构评价等功能,方便家长选择优质托育服务。

  四、托育服务发展保障措施

  1.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项资金用于托育服务的发展和提升,建立健全托育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2.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加强托育服务交流合作,提升我国托育服务的水平。

  3.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宣传推广托育服务的重要性和益处,增强社会对托育服务的认识和支持度。

  4.强化家长教育。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对托育服务的理解和接受度,确保其正确选择和使用托育服务。

  通过制定和实施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将能够促进托育服务资源的均衡供给,提高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降低托育服务的价格,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稳定发展。

篇八: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案(2022-2025年)根据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我区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我区托育服务发展进程。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努力让居民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二〉发展要求1.合理布局,增加供给。以托幼一体为主,到2025年,建成1所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在城区每个街道至少开设1个普惠性托育点,其他镇街按照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布点,基本满足居民需求。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各类托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每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置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全区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早期发展基地。2.规范管理、协同共治。各相关部门形成对托育机构设点布局精

  准排摸的常态工作制度。区、镇街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3.加强培训,完善队伍。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每年为托育服务培训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培训人员提供至少1次专业培训。4.教养医结合,保障质量。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每年举办1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的线下指导服务。三、主要措施(一)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新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各镇街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2.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落实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发挥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二)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打造托育服务队伍。1.严格人员准入标准。设立托育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培训后上岗。2.贯通职前职后培养。在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方向〉,培养育婴、保育、保健及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高校、职业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等形成合力,建立托育从业人员

  职前职后培训和实训中心。每年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技术、安全防范和心理健康等培训课程。3.提升家庭带养能力。家庭是婴幼儿托育的主要场所,家庭带养人是托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的合格家长。(三)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1.规范机构服务内容。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育儿观,科学制定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依据《X市母子健康手册》实现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全覆盖。全面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婴幼儿医疗保健服务。3.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依托区妇幼保健院、区儿童医院及各基层卫生机构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设线上科学育儿指导公益平台,精准推送科学育儿资源包。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指标。(二〉优化经费投入。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

  的,可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附件:X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表

篇九:托育服务体系规划

  

  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方案

  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方案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经济条件改善,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将孩子送到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照顾。但是,在目前的托育服务市场中,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托育资源紧张,存在着出现各种形式的托育服务乱象,对于家庭和孩子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建设一批高质量、可靠的托育服务机构,以满足家庭的需求,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目标和定位

  1.目标:建设一批高质量、可靠的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安全、健康、全面发展的照顾和教育环境,满足家庭的需求。

  2.定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建设分批次、分程度的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早期教育、心理健康、体育锻炼等综合服务。

  三、建设方案

  1.建立一整套托育服务体系,包括儿童教育、健康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托育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儿童教育: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社交能力和创造性思维。

  -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做体检和疫苗接种,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

  -安全保障: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保证孩子的安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

  2.招聘专业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专业人员:招聘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托育服务人员,包括儿童教育师、医生、营养师等,提供专业的儿童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

  -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对托育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3.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创造良好的托育环境。

  -环境规划: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设置相应的活动区域,包括娱乐区、学习区、休息区等,为孩子提供学习和游戏的场所。

  -设备建设:配置适当的教育器材和玩具,提供多样化的学习和游戏活动。

  -舒适性设施:提供舒适的室内温度、通风和照明设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4.建立家园合作机制,加强家长参与。

  -家长会:定期组织家长会,与家长沟通孩子的教育和发展情况,共同探讨解决方法。

  -家校互动:建立家校互动平台,方便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活动情况,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五、推动机构建设

  1.政府支持:政府应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2.提倡促进:加强对家庭和社会的宣传,提倡鼓励家庭将孩子送到专业的托育服务机构照顾,促进社会的共同责任和发展。

  3.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托育服务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定期评估,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总结

  通过建设高质量、可靠的托育服务机构,可以满足家庭的需求,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政府要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监督机制,保障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家长和社会也应积极参与,共同促进托育服务机构的发展,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照顾和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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