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08 15:49:01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制定过程中能理清今后的目标,写好了工作计划就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工作计划制定过程中能理清今后的目标,写好了工作计划就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篇1
为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遏制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街道不同的行业和特点,特制定20**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为工作任务,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最终目的。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计划
1、元旦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2、春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3、五一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生产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5、国庆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6、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7、冬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8、内船办全权负责造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日巡查。
9、安全办负责全街道安全督查。
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九个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每组配备4-5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对规模企业、危化品、建筑、造(拆)船、烟花爆竹、冶金、食品行业等进行检查;
2、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检查。
五、计划说明
在检查中,对有关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年不少于10-20家。
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篇2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动员村广大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采取非常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20**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决定在村辖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特之地本具体实施方案:
二、 组织领导
这次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建立常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领导带队,村委会有关成员参加,对村辖区精心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三、 大检查、大整治督查时间
20**年8月16日起至9月10日。
四、 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无事故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安全目标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监控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督查要求
(一)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村安全领导小组经常性到一线抽查、督促,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加大排查整改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行之有效地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到人。
(三)对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该停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我村必须按上级安全会议的要求,把事故隐患登记表报街道安委会。
六、督查方式
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的方式,现场检查以村企业设备、特种设备、村道路、桥梁、拆迁工地等重要部位、场所查制度措施、查消防设施、查事故隐患。通过督查,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此次安全督查出来的问题与解决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结合起来,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篇3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20**年安全生产执法坚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全街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杜绝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为全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执法检查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
1、对两家地下矿全年检查12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对非煤矿山每月检查1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3、对危化储存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户全年分别每家检查6、5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4、职业健康监管全年检查14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本执法计划已经经街道批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保证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建立执法档案,并及时结案归档。
(三)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计划检查考核机制,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进度表》(附件2)报街道安办,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执法责任,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辖区各企业、商业门店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商业门店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以督促企业、商业门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执法方式要科学有效,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查一次收效一次,查一次提高一次;避免企业、商业门店产生等靠思想,克服隐患常查常改、常改常犯情况,着重激发企业、商业门店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重点打击整治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开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隐患,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区安监局文件精神,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6、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7、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9、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0、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1、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组织实施
社区安监站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将采取配合上级部门执法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各类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日常执法和检查工作。
(一)积极开展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本年度社区安监站将重点对文化街、**综合市场、烟花爆竹零售店等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社区安监站结合重大节假日对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上下半年至少各检查2次。
(二)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和超市的执法检查,原则上由上级部门牵头,社区参与配合。督促企业对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会诊,分类处理,能够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于一些悬而未决、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制。构建社区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社区安全专干直接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体系。要认真按照监管监察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既要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又要抓好执法督查工作。社区安监站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社区安全专干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要按照到期复查企业优先的原则,制定月计划、周计划。安监站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检查中,应当正确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双方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积极提高检查效果。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月度分析制度,通过每月执法检查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全力推进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t;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四铁要求,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省市应急部门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严格实施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4、加强对镇(街道)安监站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5、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规范有力的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1、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和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2、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4、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5、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救援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情况。
6、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同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7、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8、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区应急局机关及直属委托执法单位在册人员65人,设有10个股室及直属单位,2022年全局实际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35人(包括7名领导),占在册人数的53.85%。区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日测算见附件1。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为8750个工作日
(二)实际综合监督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1、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987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为6552个工作日;
3、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370个工作日。
实际所需工作日总计为9909个工作日。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1。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2022年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煤矿;
(2)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
(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7)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
(8)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基础薄弱的生产经营单位;
(9)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推进迟缓、隐患自查自报不认真的生产经营单位。
5、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缓慢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和占比。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8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40.48%。具体区分如下:
1、冶金机械等企业13家,由冶金工贸安监股检查9家(其中冶铸8家、机械1家),执法大队检查4家(冶铸企业),应急管理股抽查10家;
2、煤矿、非煤矿山、洗选储企业5家,由煤矿(火灾防治)安监股检查5家,联合执法大队抽查5家,应急管理股抽查3家;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6家,由危险化学品安监股检查26家,联合执法大队抽查5家,应急管理股抽查5家;
4、建材轻工等企业19家,由建材轻工安监股检查19家,联合执法大队抽查5家,应急管理股抽查5家;
5、近三年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5家,由应急管理股检查5家。
(三)重点检查频次。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对重点检查单位年度内至少监督检查1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占比。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59.52%。
1、冶金机械等企业24家,由冶金工贸安监股检查17家,执法大队检查7家;
2、煤矿、非煤矿山、洗选储企业4家,由煤矿(火灾防治)安监股;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5家,由危险化学品安监股检查;
4、建材轻工等企业27家,由建材轻工安监股检查。
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相关执法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投入、应急救援预防性等专项检查,与上述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执法任务有机结合,避免重复。
五、执法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取得安全生产证照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市区安委办印发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0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责任险缴纳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7、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情况和隐患排查上报系统应用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网格化运行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队伍建设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
1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检查内容外,各股室还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执法检查清单。其中:煤矿(火灾防治)安监股负责制定煤矿、非煤矿山、煤炭洗选储企业执法清单;冶金工贸安监股负责制定冶金机械企业执法检查清单;建材轻工安监股负责制定建材轻工行业执法检查清单;危险化学品安监股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执法检查清单;综合协调股负责制定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清单;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投入专项执法检查清单;应急管理股负责制定事故企业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清单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清单;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负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清单;执法大队负责制定重点行业执法检查检查清单;应急信息培训中心负责制定煤矿监控系统及隐患排查体系执法检查清单以及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清单。
(二)检查方式
为减少检查频次,减少专家使用频次,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各业务股室和执法大队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至少30%的检查数量要实行局内联合检查,即联合综合办、应急、综合协调、执法大队等股室联合执法;至少10%的检查数量,要实行部门联合执法,即联合工信、民营经济、市场监管、消防、商务等部门共同开展执法检查。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牵头,其它股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牵头,其它股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三)安全发展主题七进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其它股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七、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查和考核
(一)目标考核。履行区政府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8个镇(街道)、20个区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二)督查检查。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八、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和协调组织监管范围内各类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1次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严格事故查处,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查处工作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事故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二)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1、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现场核查或批转下级安监站进行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要专题报告;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责任单位:应急信息培训中心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工作。
1、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2、对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备案等工作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
3、组织完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4、完成专项整治等行动中安全生产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有关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四)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按规定做好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每月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和汇总1次,每季度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1次,并提出有关工作改进建议。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七)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局领导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八)对重大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纪律效能廉政专项督查检查。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九)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备执法计划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各执法单位(含机关股室、直属受委托执法单位,下同)要按照本通知总体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年度监管执法的具体计划,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送政策法规股备案存档。每月25日前,各执法单位要将本月执法检查情况、检查台帐和经分管局领导审批的下月执法计划送政策法规股存档,检查企业调整的,要报送情况说明;12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全年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2019〕5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建立完善并及时调整一单两库(《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一般检查时,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市场管理部门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完善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形成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良性循环,保证监督检查质量。继续推行联合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形成合力,确保执法到位。市局各有关科室组织联合监督检查时,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实施,其他相关股室派人参加。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执法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除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外,符合处罚情形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罚。要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切实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督促企业自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排查和治理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对违法情形严重、符合我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和一票否决条件的,要及时向综合协调股通报,列入全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严格的联动惩戒,形成安全监管震慑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执法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时,要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范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执法必普法,普法与执法并重。一是要主动向企业宣讲党和国家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最新动态,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要督促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业积极关注应急微信公众号,按时收看安全电视栏目。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应用法律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全面提高监管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各镇(街道)安监站参照本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级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安监站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批准后,在3月15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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