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调查取证申请书五篇

时间:2023-01-06 17:30:06  来源:网友投稿

调查取证的申请书1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调查取证申请书五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调查取证申请书五篇

调查取证的申请书1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年**月**日

调查取证的申请书2

  申请人:赵**,男,出生于19**年x月x日,汉族,住址:x省x市x区9—401室。

  被申请人:西安**公司,法定代表人:**x。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区**路x号。

  请求事项:

  请求**区人民法院向西安**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

  20**年×月×日

调查取证的申请书3

  申请人:(贵州**x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851—******x)

  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电话:(13********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调取南明区国税局关于******号增zhíshuì发票的抵扣情况。

  事实和理由:

  (20**年3月5日,申请人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李四向申请人购买网吧用电脑50台,单价2600元。李四于收货之日付款50000元,余款自收货之日起半年内支付。

  20**年3月8日,申请人依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电脑及******号增zhíshuì发票,李四签收并足额付了首付款。后据申请人了解,李四已经将该发票用于其它公司抵扣了增zhíshuì。)

  为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申请人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望予准许为荷。

  此致

  (南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调查取证的申请书4

  申请人:**x,女,**年5月7日生,汉族,现住**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本案所涉原**x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门诊部、原****门诊部、****女子妇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女子妇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申请人原在**专家门诊、红十字会**门诊部、****门诊部、****女子妇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这些单位存在经营的延续性、权利义务的承接性,故而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期限应从始计算,但因*门不配合,申请人无法取得这方面的相关证据。基于所述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便于案件的审理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原**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门诊部、****门诊部、**x女子妇科医院、**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以证明其经营的延续性、与申请人劳动关系的延续性。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

调查取证的申请书5

  申请人:李**,女,1954年3月8日生于武汉省耒阳市小水镇,武汉市武昌区柯子玲管理区长安南街居民,现居住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夫妇XX年11月26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而殴打李**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夫妇于20**年4月19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暴力撬锁并且于20**年4月30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 刘**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现居住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3楼之房产。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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