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2-10-31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8篇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一、 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与国际疾病分类相衔接的中医病证分类等编码体系。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研究取消中药饮片加成相关工作。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鼓励地方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职能,协调做好中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依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省市县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加强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和
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二、 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分区域、分品种完善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办法。规划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推进规模化、规范化种植。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评定一批国家、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加强中药材交易市场监管。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到 2022 年,基本建立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等级评价制度。
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标准(一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承担有关工作,建立最严谨标准。健全中药饮片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药
饮片优质优价。加强中成药质量控制,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中药生产中的应用,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探索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评估路径,综合运用循证医学等方法,加大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工作力度,建立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安全、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标准。及时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制定中药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实施基于临床价值的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加快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优化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技术要求,加快中药新药审批。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优化已上市中药变更技术要求。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收载方剂的关键信息考证意见。
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向上下游延伸,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用 5 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
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加强上市产品市场抽检,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资料参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篇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 8.5%提高到 26.6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 14.10/10 万、5.48‰、7.74‰降至 10.72/10 万、4.03‰、5.41‰,人均预期寿命从 76.56 岁提高到 77.75 岁,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深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及产业变革迅速发展,特别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快,传统与新型急慢性病危害交织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着眼未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构建更加完善卫生健康体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总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遵循健康中国建设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安排,统筹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新任务与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编制了《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一、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一批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省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
(二)塑造全民健康行为。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引导公众合理膳食。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反食品浪费公益宣传,建立餐饮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等生活习惯。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开展控烟限酒行动,推进无烟环境创建,控制酒精过度使用。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三)提升全民身体素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
求。大力弘扬冬奥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体育运动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加快推进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建立河北省体卫融合专家库,每年研发 3 个以上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案。探索成立运动促进健康慢性病干预服务中心,对亚健康低运动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鼓励高校开设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临床实践培训。推动健身与健康融合发展,到 2025 年省、市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覆盖率达到 50%,具备条件的地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规范心理援助热线管理,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提高规范化诊疗能力。完善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健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鼓励省、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乡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二、 建设健康生活生产环境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爱国卫生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开展。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推动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加强病媒孳生地治理,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健康融入各领域政策。
(二)维护社会环境健康。加强环境健康管理,形成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社会格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地级及以上城市 PM2.5 浓度下降 1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继续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逐步推进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加强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强化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体系与设施建设。
(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构建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药品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类别药品的来源追溯。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全覆盖抽检。加快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医疗器械尽快上市。按照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罕见病治疗药品等加快审评审批。
(四)加强伤害与预防干预。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健全伤害监测体系,完善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标准和指南。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
(五)强化职业健康。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
优化鉴定流程,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
三、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入开展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机遇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对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深化以及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为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速发展,新兴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为加快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服务效能提升提供强大支撑。
同时,国民健康也面临新的挑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发突发传染病威胁仍然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要求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进一步增长;生育政策的优化,婴幼儿照护、优生优育服务供给亟待增加;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传统与新型职业病危害交织、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持续走高等问题突出,使全方位保障全民健康任务愈加变得艰巨和紧迫。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动,人口分布格局不断调整,对加快资源均衡布局提出更高要求。
四、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 8.5%提高到 26.6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 14.10/10 万、5.48‰、7.74‰降至 10.72/10 万、4.03‰、5.41‰,人均预期寿命从 76.56 岁提高到 77.75 岁,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
1.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围绕干预主要健康影响因素、保护重点人群、防治重大疾病 3 个方向,从政府、社会、个人 3 个层面实施15 个专项行动。“十三五”末,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三减三健”行动,累计创建 37 个健康促进县、104 个健康促进医院、100家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 20.30%,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初见成效。
2.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基本实现每县建有 1 至 2 所县级公立二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与集体办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全部消除。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市、县、乡全覆盖。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40 元提高到 74 元,服务内容从 12 项拓展到 31 项。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9%乡镇卫生院和 72%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健康保障持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每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分别增至 5.94 张、3.22 人、2.70 人。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不断提升,全民参保覆盖范围稳步扩大。京津冀 186 家医院实现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0 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入全省统一预约挂号系统,群众就医体验不断改善。95%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成信息对接,95%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不断提高。
4.健康环境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深入实施,2020 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达到 5.0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66.2%。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 204 座,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148 座;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 93.29%、72.20%;累计创建 7 个国家卫生城市、16 个国家卫生县城。
5.健康产业不断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 173 万亩,4 个以中药为特色的优势区入选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黄芩、黄芪等产量稳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生物医药工业企业达到 324 家。健康旅游发展稳中向好,建成 1 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3 家示范基地,6 个特色小镇入围首批国家体育总局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
五、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工程。支持河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市、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
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一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推进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资料来源:《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篇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一、 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与国际疾病分类相衔接的中医病证分类等编码体系。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研究取消中药饮片加成相关工作。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鼓励地方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职能,协调做好中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依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省市县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加强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和
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二、 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强典籍研究利用,编撰中华医藏,制定中医药典籍、技术和方药名录,建立国家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完善学术传承制度,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推进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及中医药重大科学问题,建立多学科融合的科研平台。在中医药重点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框架下,研究设立国家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关键技术装备重大专项和国际大科学计划,深化基础理论、诊疗规律、作用机理研究和诠释,开展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加快中药新药创制研
究,研发一批先进的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支持鼓励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研究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以产业链、服务链布局创新链,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中医药科研组织、验收和评价体系,避免简单套用相关科研评价方法。突出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求,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
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将中医药纳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内容,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推动中医中药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传统医学相关规则制定。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和服务出口基地。研究推动现有中药交易平台稳步开展国际交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加强与中国台湾地区中医药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中医药融合发展。
参考资料:《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篇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快西城县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优化功能定位,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县中医医院成立县域中医药医共体,在医共体内进行统一中药饮片配送、统一中医药人员调配、统一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统一中医诊疗规范、统一中医专科品牌建设、统一中医人员培训“六统一”管理指导,实现共享名老专家、共享中药房、共享远程会诊,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到 2023 年,全县公立中医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床位数达到 740 张。(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分别负责)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扎实开展中医药固本强基三年行动,依托县中医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推广基地建设,建立一支高质量师资队伍,培养熟练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和 2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 100 名,统一考核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到 2023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设置率达 100%,中医医师配备达标;建成精品国医堂不少于 10 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 120 个。对新建成的精品国医堂在市级每个补助 5 万元的基础上县级再补助 5 万元,新建成的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补助 1 万元。(县卫健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3.强化中医药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县中医医院参与绩效考核工
作。建立健全共享中药房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群众看中医最多跑一次”。加强中医药质控体系建设,建成县级中医药质控中心 1 个。开展中医药处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加强中成药辩证使用工作。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支持县中医医院创建“互联网医院”,到 2022 年,县中医医院接入“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县中医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3 级以上。(县卫健局牵头)
二、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 4.发挥中医药临床诊疗优势。大力推行中医经典、中医外治技术、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和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建设,到 2023年,公立中医医院中医药门诊处方占处方总数达到 60%以上,住院患者中医药使用率达到 60%以上。在原有 3 个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基础上,再创建一批省、市级“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 1 个,推动县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支持县乡医疗机构开展中药临方炮制和中药传统制剂加工,研发院内中药制剂,推广丸散膏丹等传统中药剂型使用,满足临床个性化需求。(县卫健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5.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加强中西医结合能力建设,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科室,到 2023 年,建成 1 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2 个“旗舰”科室、6 个“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围绕重大疑难病及常见疾病,形成至
少 1 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临床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使临床医务人员具备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做到“能西会中”。健全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县卫健局)
6.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到 2023 年,建成 1 个县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构建县、乡、村三级治未病体系,推广 2 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科室,构建中医康复上下转诊机制;争创 1 处市级中医康复中心,辐射带动全县 10 个中医康复网点。(县卫健局负责,县发改局、县残联配合)
三、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7.打造道地药材**品牌。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强化标准引领、规模种植、质量监管、品牌赋能。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保证企业大宗中药材来源质量可溯可控。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推进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建设稳定可控的中药材基地,重点培育丹参、黄芩、金银花等优势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3 个。对中药材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含招商引资企业)新增人工抚育、规模种植中药材面积 100 亩(含)以上的(不能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 3 个通则标准),经专家评审符合项目补助标准的,予以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发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兽药、农药以及非药用产品,拓展中药材功能价值。积极争创省级、市级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促进中药材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8.搭建中药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共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加强我县中成药大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对购买引进获得批准文号的中药创
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和同名同方药,在我县进行生产、营销结算的,经专家评审符合项目补助标准的,予以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建立本土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中药标本馆。支持医院联合药企加工配制中药制剂,中医医院建设中药制剂室或联合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加大对中医药领军人才、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重点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特色中药大品种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9.促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新业态,打造红色**“中医药+医养”“中医药+旅游”品牌。加快西城县人民医院康养中心项目建设,争创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彩虹小镇等项目争创市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推广药膳食疗,开发功能性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养生保健用品,发挥道地药材资源优势。到 2023 年,培育 2 家年销售额 1 亿元以上的中药加工企业,打造 5个年销售额 1 千万元以上的中成药品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10.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放宽医疗机构对中医类人才引进要求限制。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实施经典、经方、经验“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依托县中医医院“石学敏院士工作室”“张冰传承工作室”“武连仲传承工作室”,完成 8 名弟子的带徒教育。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中医经典传承人才,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实施县内名中医、名药工、名康复治疗师培育计划,到 2023 年,争创 2-3 个市级名中医师承工作室,培育 2 名中医优才、10 名师承教育继承人,
推选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 5 名以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11.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完善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以上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0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改进薪酬分配办法,绩效分配向中医药特色明显、诊疗实绩突出的科室和人员倾斜,保障好基层一线人员待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12.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收集和整理,深入挖掘**县中医药历史文化,在县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刘惠民纪念馆,传承、弘扬刘惠民等**籍名老中医医者仁心、济世救民精神,收集筛选一批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开展中医药知识“四进两上”活动,强化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中医药科普功能,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角。支持中小学生户外实践基地建设中医药体验馆,在中医医院和文化教育基地设立每月不少于 20 天的中小学生开放日,推动中医药文化教育进校园,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将中医药文化建设同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建设有机结合,建设一批中药“百草园”、中医药文化长廊。大力普及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推动与台湾名中医的交流合作,打响中医药**品牌。(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体育中心、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13.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建立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
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在科技研发、关键技术装备等重大专项申报时优先推荐。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同行评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培育中医药知识产权强企。加快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研发,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配方颗粒、非药物疗法和先进中医诊疗、中药设备研发。建设全县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做好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经验的挖掘整理。加强中药材生产种植和精深加工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着力培养中药栽培、鉴定、炮制等科研人员。(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六、落实扶持政策 14.加大投入保障。县、乡要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投入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不少于 200 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宣传普及等方面。落实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探索通过债务置换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中医医院建设发展长期债务。(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15.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理顺比价关系,优化价格结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试点按人员技术资质分级定价,拉开技术等级差价。完善优先审核制度,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开辟审核绿色通道,支持中医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全县医共体内调
配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16.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中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乡镇卫生院 95%、其他一级医院 90%、二级医院 80%、三级医院 65%。二级定点中医医院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降低至 400 元。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县中医医院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县医保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
七、组织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 1 次全体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领域专项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 1 次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构职能,配强工作力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18.加强组织实施。坚持规划先行,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十四五”总体规划,制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中医药产业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定期考核,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推进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19.加强法治建设和市场监管。深入持久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中医药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
违法广告,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以敛财为目的的虚假宣传、打着中医旗号谋财骗财等损害中医药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篇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调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医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也是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的必然要求。中医药以其独特优势和作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的具体措施。各级医保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强的决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二)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
(三)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将其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
(四)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丰富中医价格项目。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简化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五)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开展调价评估,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
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六)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 25%销售。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的具体范围以药品监管部门的定性为准。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中药饮片实际采购票据的,可参照本地区社会药店购进价格作为监管依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鼓励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
四、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七)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经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配备、使用纳入监测评估。充分利用“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将参保患者用药的渠道拓展到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各地应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八)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地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
(九)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符合疫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机制。
五、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
(十)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根据中医医疗机构的特点合理确定总额指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对于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十一)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可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 DRG 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探索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国家统一制定日间病房的病种目录。
(十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在其诊疗范围内承担医保门诊慢特病的诊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按人头付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和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
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部门加强协议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加强绩效评价,完善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十三)支持建设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十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医保基金支出管理,防范医药机构虚假就医、住院、购药、虚开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定点中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推进定点中医药机构落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规范中医药诊疗服务行为。
(十五)健全综合监管制度。适应中医药服务管理特点,建立并完善医保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定点中医药机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医保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要率先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色试点。
篇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 8.5%提高到 26.6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 14.10/10 万、5.48‰、7.74‰降至 10.72/10 万、4.03‰、5.41‰,人均预期寿命从 76.56 岁提高到 77.75 岁,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深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及产业变革迅速发展,特别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快,传统与新型急慢性病危害交织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着眼未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构建更加完善卫生健康体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总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遵循健康中国建设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安排,统筹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新任务与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编制了《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一、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全面实施 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 40 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多渠道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 65%以上。加强口腔疾病防治,12 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 32%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设。
(二)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常态化防控策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统筹鼠疫、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霍乱、手足口病、麻疹、狂犬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与综合治理。强化免疫规划与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强化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 90%。加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巩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科学防控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强化对地方病患者的救治。
(三)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科学设置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落实,设立公共卫生科室,配备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推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清单制度,健全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合理配备公共卫生人员,落实基层公共卫生职责。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完善联动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工作基础。
(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挥调度、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省际间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核酸采样、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理服务、消毒消杀、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健康教育等 8 支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设多层级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五)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传染病救治网络。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加强医疗机构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脑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临时留观室(点)。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科学设置市级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二、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 8.5%提高到 26.6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 14.10/10 万、5.48‰、7.74‰降至 10.72/10 万、4.03‰、5.41‰,人均预期寿命从 76.56 岁提高到 77.75 岁,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
1.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围绕干预主要健康影响因素、保护重点人群、防治重大疾病 3 个方向,从政府、社会、个人 3 个层面实施15 个专项行动。“十三五”末,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三减三健”行动,累计创建 37 个健康促进县、104 个健康促进医院、100
家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 20.30%,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初见成效。
2.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基本实现每县建有 1 至 2 所县级公立二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与集体办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全部消除。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市、县、乡全覆盖。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40 元提高到 74 元,服务内容从 12 项拓展到 31 项。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9%乡镇卫生院和 72%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健康保障持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每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分别增至 5.94 张、3.22 人、2.70 人。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不断提升,全民参保覆盖范围稳步扩大。京津冀 186 家医院实现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0 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入全省统一预约挂号系统,群众就医体验不断改善。95%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成信息对接,95%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不断提高。
4.健康环境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深入实施,2020 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达到 5.0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例达到 66.2%。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 204 座,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148 座;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 93.29%、72.20%;累计创建 7 个国家卫生城市、16 个国家卫生县城。
5.健康产业不断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 173 万亩,4 个以中药为特色的优势区入选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黄芩、黄芪等产量稳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生物医药工业企业达到 324 家。健康旅游发展稳中向好,建成 1 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3 家示范基地,6 个特色小镇入围首批国家体育总局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
三、 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优先。加快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
2.坚持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干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保护重点人群健康,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3.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保障健康。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与协调发展。
4.坚持优质均衡。突出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健康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推进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健康公平。
5.坚持齐抓共管。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职责,促进跨部门跨领域政策有机融合。建立政府、社会、个人联动体制机制,动员多方参与,形成全社会推动健康河北建设的合力。
四、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工程。支持河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市、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
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一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推进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资料参考:《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篇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中医药服务影响为目标,制定全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中医院医联体,挖掘、整理、评选我市全领域中医名医、名企、名品、名方,编制我市中医药名医名录,打造中医药地方产业品牌,创立铁岭中医名医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建立完善体现传承创新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各县区中医医院为骨干,非中医类医院中医药服务、为枢纽,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为网底,社会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服务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可以实现人才、技术、服务产品等资源共享和双向转诊。
(二)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化管理。建设中医治未病培训中心,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培训各级中医药服务机构的骨干。在各级中医药服务机构中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平台,将治未病服务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
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发挥中医在养老服务中的优势,探索建立中医医养结合新模式。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培养中医药人才和科教研能力。制定鼓励政策,有计划为各级中医药服务机构招聘中医药类毕业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有计划引进中医药急需学科带头人。
(四)创立铁岭中医药学科名医堂。成立组织机构,建立评选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评选铁岭知名中医,特别是侧重民间挖潜,吸纳铁岭市中医药机构、基层和民间有成就、有特殊技能的中医药人才,编制铁岭市知名中医名录,创立铁岭中医名医堂。一是组织动员知名中医专家以医联体、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支持全市中医事业发展,促进中医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二是搭建本地区中医药发展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中医专家交流平台,共同学习、研究和提高中医发展的基础研究、临床医疗和科技创新以及成果转化能力。三是充分发挥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优势,针对目前各类中医医生团队现状、需求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中医体制改革献计献策。四是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进校园、养生馆、新媒体、义诊、巡讲等支持基层中医事业发展,促进中医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五)打造铁岭市中医药地方品牌。挖掘、整理、评选铁岭中医药名医、名企、名品、名方,打造铁岭中医药地方品牌集团军。一是制定本地区中医药方药名录,发掘、整理、研究、开发、创新有特殊疗效的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打造中医药地区技术品牌。二是依托铁岭中医药名医堂组建中医药专家讲师团,讲授中医药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养生保健知识,将中医药文化以巡讲、义诊等多种形式传递到各地,打造铁岭中医药文化品牌。三是设立铁岭中医论坛,开设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自媒体栏目,宣传、展现学术思想、医德医风等医疗风采,打造铁岭中医药学术研究品牌。四是开设铁岭中医药名品宣传专栏,通过“名医风采”、“名院展示”、“名企介绍”和“名品推广”,系统开展铁岭市中医药品牌建设工作。
篇八: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体会文章- 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强调:“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引领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心和意志,中医药发展再度迎来春天。
自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以来,XXX 委、X 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了《中共 XXX 委 X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 X 上下一盘棋、统一部署、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目前,全 X10 个县被命名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
进单位”,XXX 被命名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率位居全省第一,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全 X 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依然存在基层中医药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有差距、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中医药防治理念的宣传引导不足等问题,需要在下步工作中加以努力和改进。对此,全 X 各级中医药行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为抓手,持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X 党委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传承精华,着力守正创新,推动 XXX新时代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目标引领,精准有效服务共享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把要将中医药工作融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全面振兴中医药发展的高度来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中医药发展,着力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提升,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综合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置和信息化建设,继续巩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打造“互联网+中医药服务”
模式,实现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示范中医馆”“示范中医室”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的推广使用,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强化组织引领,精准巩固提升协调发展
以各级党委、政府为引领,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全 X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和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政策、强化考核。以创建和巩固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 X市为契机,充分发挥 XXX 发展中医药工作领导协调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
强化机制引领,精准稳定队伍创新发展
持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等。强化以全科
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研究完善中医药人才引进、招聘、培养、考核等机制,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紧缺的问题,创新激励机制,稳定人才队伍,着力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强化特色引领,精准规范管理持续发展
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原则,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力度,强化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建立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和评价制度,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的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强化融合引领,精准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以推动中医药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方向,充分发挥XX 特殊的地理环境及气候优势,以“医、养、健、游”为核心目标,积极探索发展医、养结合的新型业态。实施好中药材产业发展,助力大健康产业中医药领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落户 XX,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中的优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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