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整改,专项整改方案12篇
时间:2022-05-23 10: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12篇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整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做大总量、决战工业700亿”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年4月开始至20**年8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结合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慵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每名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督查小组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局干部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局机关和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我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适时报道我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做法和成绩,扩大社会影响。二是突出宣传重点,把提升干部作风、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五型”财政建设等作为重点向社会推介,局机关信息报道小组和各乡镇财政所要组织一批有份量的素材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力争形成一批宣传精品。三是注重树立典型,尤其要注重挖掘财政系统内先进典型或特色工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财政形象。
3、加大督查力度。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小组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举报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廉安办(2019)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局成立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盛荣
副组长:梁 浩 李景锋 梅进志
成 员:杨 忠 陈振营 黄今冬 叶凤娟 许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管股,梁浩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上报机关信息。
四、工作步骤
2019年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3月11日),局召开各所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 部专题动员会议。要求各所要结合本所范围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逐级动员到位。
(二)严格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
各所根据本辖区的市场(旧市场)、超市、出租屋等开展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从严抓实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引起重视并且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会议动员,营造氛围。
为了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各级都必须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动员会议,进一步强化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针对春夏两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局机关要有针对性不定期实施对各专业市场的专项检查,特别侧重对工业品市场,市场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各物业所要对辖区市场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强市场内出租屋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出租屋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屋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出租屋“三合一”经营。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电动车充电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夏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同时,社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跟踪督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隐患,强化疫苗全过程追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安全有效。按照全年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全面落实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就当前影响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排查、出重拳治违”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当前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存储条件,强化疫苗全过程追溯和质量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10月30日。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广泛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各市监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宣贯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认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监所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社区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的购销存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平台购进以外的药品的购销途径重点进行核查,要求做到票账货相符。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核查疫苗的存储条件和配送过程的冷链监管。各市监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现场检查记录(详见附件)逐项开展监督检查。对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其加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强化督查工作
市局将对各市监所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核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情况和医疗机构被责令整改后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8日-4月31日)
各市监所要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到辖区医疗机构,组织医疗机构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于四月底前将自查报告上报辖区所。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5月1日—9月30日)
各市监所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参照检查工作要点(见附件《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现场检查记录》),对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市局将适时对各市监所开展检查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总结汇总阶段(2021年9月1日-10月30日)
各市监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查清问题源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检查过程中的创新监管方法,予以上报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创新监管方法,务求实效。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取得成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窝点,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市监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留存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记录,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药品监管科。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4
20**年,县财政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动绩效管理提升年一系列工作,按照“一改、二争、三强、四严、五提、六治”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一改”:就是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在已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好“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逐步上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达到“阳光财政”、“阳光财务”、“受控运行”、“联动监管”四个目标,实现资金全覆盖、流程全控制、账户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卡改革工作力度,引导和督促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消费结算,解决“开而不用”的问题,全面铺开公务卡消费还款业务。
“二争”:就是要大力争取资金,大力争取项目。抓住省委书记强卫在调研时指出的“要把打造成为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点”这一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努力向上级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扶持,争取更多的项目在县启动和实施,营造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打造成产业招商热地、产业发展高地、产业集聚洼地,使之成为推动昌九一体的重要支撑和实施双核战略的重要支点。
“三强”:就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强化票据管理、强化国资监管。坚持以票管收,源头控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稽查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大力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县资产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四严”:就是要严格预算编制、严格支出控管、严格财政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细化财政预算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把保运转、保工资放在首位,加大对民生工程的倾斜力度。加强财政日常监督和重点监察,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在内部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规范财政内部管理。
“五提”:就是要紧紧围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实现财政“五提”目标,即通过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程序,促进政府财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队伍整体形象。
“六治”:就是要治庸、治懒、治散、治浮、治赌、治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六治”工作,重点解决工作责任不强、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大局意识、效率低下、不积极主动、作风不实、能力平庸、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提倡干事、反对无为,提倡创新、反对僵化,提倡团结、反对内耗,提倡务实、反对漂浮,提倡廉洁,反对腐败。做到工作上“不出格”、纪律上“不出线”、生活上“不出圈”,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财政队伍。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0**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年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继续在全县范围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乱象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我县各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奉民字〔20**〕170号)作为治理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同步排查近一年来出现重大急难状况、曾提交申请但因相关规定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对其中新增符合条件人员集中办理审核审批。
(三)查处“错保”问题。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或低保家庭,及时退出低保。将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审核、审批程序的必经环节,严禁为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衔接率和农村低保整户保比例,片面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的行为。
(四)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对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五)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重点核查20**年农村低保提标提补情况、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资金滞留结余等问题,严肃查处贪 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六)整治核对不规范问题。指导乡镇统一个人授权书法律文书的使用,依法做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委托声明,重点查授权签名是否存在笔迹一致、指模不全,对不能亲笔授权的是否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合法授权。规范核对委托查询,严格审查发起核对委托书是否有具体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严禁委托与被委托是同一个部门或单位的现象。开展核对信息安全管理检查,对核对报告随意堆放,核对平台随意登入、查看的现象重点检查。加强“一刀切”机械使用核对结果进行救助审批问题的检查,指导督促社会救助部门科学 运用核对结果。
三、任务措施
(一)按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把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坚持对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非常补对象至少半年复核一次,全面复核农村低保在保对象,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维持、提高、降低或者停发低保资金手续。
(二)加强数据比对。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根据我县农村低保动态变化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台账比对,全面摸清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情况,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农村低保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财务数据与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的衔接比对,严防出现多套数据,严防统计台帐数据与系统平台数据“两张皮”现象。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20**年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乡镇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跟踪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各乡镇要认真收集有关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局将组织各乡镇学习交流,将好的典型做法推荐到市《民政工作通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刊,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县、乡镇两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强化督查督办。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乡镇,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协调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提升整改成效。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社会救助局及乡镇要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20**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县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六)规范核对工作。实行工作抽查,依托“数字民政”系统对核对授权、委托、身份信息等资料进行抽查,对授权实质性审查把关不严的给予渎职处理,对工作人员违法代签造成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开展核对信息安全巡检,对没按要求做好信息安全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定期对核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结合巡检工作“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出现责任事故或舆情影响的,取消优秀评估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全县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农村低保工作、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的问题短板。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检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定期报告进展。以乡镇为单位,分别于4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对辖区内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含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同时按季上报本地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6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瞄准工作中容易疏忽的环节、容易出错的地方,以中央和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问题整治和脱贫攻坚“秋冬巩固”攻势为抓手,集中治理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持续做好问题整改,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隐患和作风问题,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更加精准、更加规范。
三、整治任务
从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三个层面启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衔接已经开展的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和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脱保”“漏保”专项治理两项工作,持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聚焦政策落实。1.解决好“错保”问题。在城乡低保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1)区级层面,每2个月比对一次殡葬改革数据,每1个月比对一次建档立卡数据,对及时将死亡数据、建档立卡减少数据等向乡村两级反馈,查实对象及时予以剔除;每年组织乡村开展一次年审工作,对所有在保对象发一起不定期核对工作,准确掌握在保对象家庭经济财产变化情况。(2)乡级层面,认真入户核查区社会救助局反馈的信访事宜,11月份左右对建档立卡“五类档外”人员进行一次全部清查,对村(社区)摸底数据进行把关,该清理的全面清理。(3)村级层面,持续做好在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信息上报,重点关注死亡对象、出嫁女儿、退休人员等对象和因情况好转而购买车辆、房产的家庭是否及时退出低保。2.解决好“漏保”问题。(1)城乡低保方面,重点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根据政策要求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并认真开展数据摸底、入户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关注曾经递交申请未被审批对象,特别是数字民政预警信息是否可以根据家庭事实,作出合理说明并及时向区社会救助局反馈。(2)特困供养方面,重点关注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城乡低保在保对象,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标准;死亡且符合政策要求的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存在未及时上报,导致未能发放丧葬费情况。
(二)聚焦程序规定。1.解决好核对问题。(1)把握核对时限。数字民政核对报告适用时限为6个月,被剔除对象超出6个月后再次申请的,必须发起不定期核查;新申请对象在入户核查结束后,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必须与立即录入核对,尽量缩短审批时限。(2)规范核对文书。必须严格对照核对授权书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无委托书的严禁代签,自9月份起,所有核对授权签字村(社区)必须拍摄一张电子照片由村民政专干留存,留存时长1年。(3)规范核对录入。录入核对平台的身份证、户口本必须为原件拍照,证件必须与核对授权书填写人员、核对录入人员一致。2.解决好数字民政信息清洗问题。完善数字民政审批信息,必须与实际资金发放一致,区社会救助局将下发比对数据到乡镇街道。3.解决好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严格对照区社会救助局两次培训会议要求,开展档案检查,查找是否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公示不对外、该签字盖章的用打印代替,及时补齐相关档案资料。
(三)聚焦作风优化。1.发挥主动发现作用。彻底整改村(社区)一级拒接材料现象,主动发现可能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并及时告知政策要求。2.缩短审批时限。对社会救助系统中反馈的业务超时数据,加快核查审批,对积压数据进行清洗,力争将审批时限控制在2个月以内。3.扎实开展城镇扶贫工作。及时将新审批的城镇低保对象录入城镇扶贫系统,对已录入数据不完善的尽快完善,新发现变化家庭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正。4.完善近亲属备案。对城乡低保在保对象重新进行近亲属备案,申请人或在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关系的,都必须备案(备案表见附件),近亲属备案表由干部亲自填写,乡村汇总收集。未进行近亲属备案的,直接以优亲厚友论处(低保经办人员指具体办理和分管审核审批的区民政局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5.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认真搜集甄别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上级民政部门推进社会保障扶贫的重要抓手,是完成主题教育专项问题整治的关键所在,区民政局成立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社会救助局全体干部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专班,真改实改。
(二)强化政策适用。区乡村三级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省市对政策的调整规定,灵活掌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要求,综合施策,既保证政策执行、又兼顾农村实际,切实做到因人因户施救。
(三)把握时间节点。持续做好纠正“错保”,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完善数字民政清洗,9月底前数字民政审批信息与实际相符;集中精力治理“脱保”“漏保”,10月底前力争完成所有符合对象的审批工作;做好近亲属备案工作,备案表请于10月10日前报区社会救助局。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8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扩大“大培训、大调研、大比武”活动成果,全面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各项财政工作提质、提速、提效,根据《关于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20**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大工业,推进大统筹,改善大民生,实现大跨越”的发展思路,以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创新理财绩效、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为抓手,以建立理念先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绩效财政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培植财源,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按照“做大经济总量,扩大城市体量,放大发展能量”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沿江开放开发、昌九一体化和决战工业700亿,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机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以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加大担保融资力度。继续争取省财政“财园信贷通”的支持;全面铺开“财企惠贷通”融资模式;确保完成省担保公司下达任务(2个企业,2000万元);通过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方式积极申报德鑫纺织3000万元贷款。
3、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认真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和方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争创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5、加大跟踪帮扶力度。继续对口帮扶好塑丽龙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帮助它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多方筹措城建项目资金,保障资金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继续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投资评审专家库、材料信息价格库;建立和健全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内部资金运行和干部安全。四是做好财政担保资金的保后监管工作,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创新理财绩效。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做到“两个覆盖”(单位覆盖和资金覆盖),加强国库资金调度。
3、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大力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管理体制。
4、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5、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6、深入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做好县乡两级财政部门OA系统上线应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财务集中监管系统的应用。
7、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有关办公用品的协议供货采购。
8、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加强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按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要求,整合资金,科学定位,优先做好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四)全面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一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各个环节和防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县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力度,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五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发扬省级文明单位风尚、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争创活动,力争各项工作在省、市取得先进。六是深入推进乡镇财政所建设,做好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加强财政所信息化建设。七是积极筹集、合理安排、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确保社保资金的使用质量。落实好各项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好县政府各项为民办实事资金需求。八是大力弘扬财政机关文化。抓好党建带群团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和县局开展的文体活动。九是积极做好综治、计生、信访和包村扶贫工作。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成立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县财政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抓好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年2月12日至2月28日)。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1日至12月1日),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股室(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建立活动倒逼机制,局活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阶段性督查指导。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结合年度考核对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三)拓展活动载体。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围绕“四个提升”的要求,逐一采取措施,积极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紧贴实际的活动,确保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达到预期成效,为促进财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9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狠刹“吃喝风”问题的各项指示精神,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反纠正“四风”和中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乡党委以狠刹和防止“吃喝风”问题反弹为抓手,着眼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立足**乡实际,乡党委决定在全乡开展狠刹“吃喝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x纪[20**]171号)、乡党委政府《关于转发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的通知》(x发[20**]1号)和x月x日**乡两委会议部署安排为依据,在全乡党员干部中落实“八个严禁”规定,坚决防止工作日午间饮酒、请吃吃请、铺张浪费、吃喝成风等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维护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工作环境,为推动**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时间范围和对象
集中整治时间为:20**年x月x至x月x日;专项整治活动对象为:乡机关党员干部和各村村干部。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发动
加大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狠刹“吃喝风”的重大意义,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吃喝风”的不良影响和危害,并做到自觉抵制。充分利用班子成员会、民主生活会、机关干部大会、农村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宣传发动,划出纪律红线,明确纪律要求。
(二)开展查访活动
党委副书记牵头,乡纪委办、组织办参与,成立查访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重点查访全乡党员干部对“八个严禁”的执行情况,对发现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等情况的党员干部,全乡通报批评,并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作检讨,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职能监管
乡财政所、经管站牵头组织开展“三公”经费、“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对各部门和各村居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把关审核。乡党政办贯彻落实封车报备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四)拓宽摸排渠道
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组织明察暗访活动等方式,受理广大群众对全乡党员干部“吃喝风”问题的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查处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狠刹“吃喝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乡机关党支部和各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开展狠刹“吃喝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
乡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对分管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挥示范作用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带头纠正和抵制吃喝歪风,从副科级以上领号干部自查自纠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
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乡村实际,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建立“一把手”管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管分管部门,分管部门管所属人员的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全乡党员干部行为,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中共**乡委
20**年x月x日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10
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市人人防办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决定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30条及市委26条的规定,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专项整治吃喝风、“红包”风的重大意义,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自觉的行动持续有力地推进作风建设。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人防办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吃喝风重点整治的内容
1.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3.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4.向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5.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6.同城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2、“红包”风重点整治的内容
专项整治的“红包”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具体包括:
1.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2.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x月初开始,x月底结束。
(二)方法与步骤
1.动员部署(x月上旬)
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组织学习******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吃喝风、“红包”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吃喝风和收送“红包”。
2.自查自纠(x月份)
一是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深入查摆吃喝风、“红包”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开展公开承诺,并于x月x日前完成。三是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个人上交的“红包”,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单独台账。
3.整改落实(x月份)
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专项整治,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定期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吃喝风、“红包”风方面的问题,立查立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务求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范围和对象,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规定专项整治的责任和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察室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组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曝光,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x,人防纪检监察效能信箱:x
(三)要紧密结合**主题教育。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查摆问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通过立查立改,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11
根据市政协机关党委安排,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做实做细支部工作,现结合二支部实际,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重点内容
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三篇光辉文献”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情况;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情况;
3.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制度落实情况;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情况;
6.落实市委四个“二十五条”情况;
7.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8.查纠“四风”问题情况;
9.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10.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政协**市委员会机关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机关党员、干部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做到逐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小落细落到位。
(二)进行年度廉政谈话。按照要求,支部成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进行年度廉政谈话。(工作机构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分别进行“一岗双责”廉政谈话。)
(三)拓展监督渠道。主动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对支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果全程监督。
(四)排查廉政风险点。在上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基础上,结合支部成员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从思想作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进一步排查本支部成员的廉政风险点,及时上报机关党委。
(五)注重经常性廉政教育。一是经常性运用“两微一端”,各个节点提前向支部成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倡导和树立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舆论导向;二是通过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警示片等形式,结合各自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表现,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作风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时时处处敲“警世钟”、打“预防针”、念“紧箍咒”。
(六)突出关键重点,严肃监督执纪。一是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巡察检查、审计反馈、专项督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做好问题、谈话函询、核查取证及了结告知工;二是聚焦政治监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是紧盯节日节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问题,重点监督权力行使中收礼送礼、规避监督、套取经费、虚开发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纪违规的人和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支部书记要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支部日常监督执纪的组织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要问题,确保监督执纪到位、管用。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支部要主动协助机关党委、纪委工作,坚持党建和纪检监督、纪律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有效合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到最后一公里。
3、强化整改促落实。每次专项执纪监督检查后,支委要根据督查情况向机关党委提交专题报告,经机关党委研究后给予通报。支部成员要针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地,支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
一案一整改 专项整改方案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执法〔**〕1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公路治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见附件)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包括高速公路交警检查点,下同)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统一由公安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由公安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部门作出处罚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包括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机构、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下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为避免重复处罚,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重点负责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治阶段(10月18日前)。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部并进行整治。
(二)督导检查阶段(10月19日-12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联合督导、组织各区县互检、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本区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推动出台专门制度文件或者标准,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线治超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交通为民,服务群众意识,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形象、规范的行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从严从重追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集中查处并通报一批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件及违法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执法行为,要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情节较轻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在联合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向各区县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相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全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12328和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18日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年12月27日前分别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报送形式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本实施方案要求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落实《**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长效机制实施意见》(鲁交体法〔**〕19号)要求,为一线治超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建立执法津贴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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